重庆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增长17.1%

信息来源:士兴堂 发布日期:2018年12月13日



  央广网重庆8月29日消息(记者刘湛)记者今天从重庆市民政局了解到,该局和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印发《关于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通知》。调整后的标准,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。

  根据通知,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500元提高到546元,增长9.2%;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350元提高到410元,增长17.1%。全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基本生活标准也从每人每月650元提高到710元,增长9.2%。

  全市还建立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制度。其中,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,半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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